石城縣工業園區安全風險評估
發布時間:2020-12-3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石城縣工業園區 |
項目名稱: |
石城縣工業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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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縣工業園區位于江西省贛州市石城縣,2002年石城縣開始籌建工業小區,2008年5月經省發改委批準(贛發改工業字[2008]672號)設立江西石城礦山采選機械產業基地,2011年6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石城臺商創業園,2014年4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石城縣籌建省級工業園,列入省級工業園管理系列。工業園區先后獲批“省級礦山采選機械產業基地”、“省級小企業創業基地”、“臺商創業園”等稱號。目前工業園區已初步構建形成“一園三區”,即古樟工業園區、屏山創業園區、小松特色創業園區,呈“一頭兩翼”型分布的格局。古樟工業園位于石城縣城西南琴江鎮濯坑村,規劃總用地面積214.22hm2,用于建設鞋服標準廠房,礦山采選機械產業基地,鞋材網電商總部,國家鞋材、鞋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鞋材交易市場,研發中心等配套設施。屏山創業園位于石城縣城的南側,規劃總用地面積124.03hm2,目前的產業以建材、金屬加工、礦山機械、物流為代表。小松創業園規劃總用地面積為99.55 hm2,目前產業以食品加工,特色農產品為代表。
根據《安全生產法》、《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江西省安委會印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贛州市安委會印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 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文件的要求:“已建成投用的園區應委托具有甲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每5年開展一次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科學評估園區安全風險,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風險的對策措施”。
業園區不涉及的危險化工工藝、重大危險源等,但多為鞋廠制衣廠等人員密集型產業,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容易波及周邊環境的危險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災、鍋爐爆炸等。
石城縣工業園區內各類企業集中在一個區域內,人員密集型企業較多,存在各種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及事故的多米諾效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有必要對該工業園區的整體風險進行評價,提出降低園區的整體安全風險的措施與建議,為降低園區整體風險提供技術參考,指導園區企業進入的安全要求。
石城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工業園區進行園區安全風險評估。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成立了安全風險評估項目組進行工作。安全風險評估的過程中,評價項目組多次考察了園區及各企業現場,并與有關人員進行了座談。
安全風險評估項目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資料,重點對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進行評價,分析其固有或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各種危害產生的條件并預測其后果,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指導園區企業進入的安全要求,作為園區安全工作及應急管理部門進行園區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支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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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李永輝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劉志強 |
報告審核人: |
陳 浩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永輝、劉志強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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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李永輝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0年12月11日;
主要任務:安全評估;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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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風險評估對象為石城縣工業園區涉及的規模以上的企業;本次風險評估的范圍是石城縣工業園區;園區消防以當地消防部門的規劃為準、環境保護以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的規劃為準,不屬于本報告評價范圍。園區內停產、停建企業,部分園區紅線范圍外企業不在評估范圍內,但在評價中將進行相應描述,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作為有關部門完善規劃的參考。
本報告資料收集截止時間2020年11月8日,該工業園區以后新增項目不在此次評估范圍內。
參照類比工業園區的評價經驗,結合石城縣工業園區的實際情況,本評價的工作內容要包括以下七個部分:
(1)資料與編制依據收集
前期準備工作應包括:明確評價對象和評價范圍;組建評價組;明確評價目的和目標;制定計劃進度;收集國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實地調查被評價對象的基礎資料,現場勘察,準確記錄勘察結果。
(2)周邊環境的安全影響
分析園區周邊社會環境對于園區日常運作的影響,從周邊企事業單位分布、交通設施、常住人口分布、人流分布、社會風俗、農耕習慣等角度分析社會環境對于園區選址及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運作的影響。
(3)辨識與分析危險、有害因素
在資料收集與現場考察的基礎上,分析確定該工業園區的主要危險因素。識別石城縣工業園區內的高風險裝置;辨識和分析工業園區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發生作用的途徑及其變化規律。
(4)各類技術檢查表編制與現場考察
在資料調研的基礎上,通過核對《危險源基礎信息調查表》相關內容,編制工廠選址、平面布置現場檢查表,并結合工作組成員及專家的考察,對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的法律法規、標準符合性以及整體安全狀況做出定性評價。
(5)危險源事故后果及對周邊影響評價
在危險源技術參數、脆弱性目標調查,以及危險源辨識的基礎上,運用相應事故后果模型,對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的可能事故后果進行評價,確定事故的影響范圍、企業的相互影響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自然條件如地震、臺風、洪水、內澇、雷電等資料收集的基礎上,對自然條件對石城縣工業園區內項目的影響進行評價。
(6)園區安全性整體定量風險評價
運用“國家十五攻關”取得的最新成果—區域定量風險評價技術,將安全狀況評價、事故后果評價結果以及周邊人口分布情況結合,通過事故頻率與后果分析,將各危險源的事故風險進行疊加,獲得園區的個人安全風險等值線分布,以及社會安全風險容量曲線,并以此結合風險容許標準共同作為安全規劃的依據。
(7)園區應急能力評價
通過對石城縣工業園區應急管理機構和運行機制、現有消防、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等應急力量、應急物質儲備等情況統計分析,查找應急準備、應急預防、應急處置、恢復等應急管理各個階段的薄弱環節,提出加強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的相關建議和措施。
(8)后續企業進入園區的要求
通過對園區安全發展規劃、園區邊界、周邊環境敏感區域(人口密集區、居住區、學校、醫院、文物保護單位等),通過對現有園區整體風險、安全容量、運輸風險等分析,對后續企業進入園區提出安全要求。
二、項目基本情況:
石城縣工業園區位于江西省贛州市石城縣,2002年石城縣開始籌建工業小區,2008年5月經省發改委批準(贛發改工業字[2008]672號)設立江西石城礦山采選機械產業基地,2011年6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石城臺商創業園,2014年4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石城縣籌建省級工業園,列入省級工業園管理系列。工業園區先后獲批“省級礦山采選機械產業基地”、“省級小企業創業基地”、“臺商創業園”等稱號。目前工業園區已初步構建形成“一園三區”,即古樟工業園區、屏山創業園區、小松特色創業園區,呈“一頭兩翼”型分布的格局。古樟工業園位于石城縣城西南琴江鎮濯坑村,規劃總用地面積214.22hm2,用于建設鞋服標準廠房,礦山采選機械產業基地,鞋材網電商總部,國家鞋材、鞋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鞋材交易市場,研發中心等配套設施。屏山創業園位于石城縣城的南側,規劃總用地面積124.03hm2,目前的產業以建材、金屬加工、礦山機械、物流為代表。小松創業園規劃總用地面積為99.55 hm2,目前產業以食品加工,特色農產品為代表。
隨著近幾年石城縣社會經濟發展迅猛發展和城市規劃調整的變化,石城縣工業園區的范圍也隨之變化,為深化落實規劃、進一步規范石城縣工業園區規劃的開發建設、適應新的區劃調整發展需要,2010年石城縣工業園區委托江西省國防工業設計院編制完成了《石城縣小松特色工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2018年石城縣工業園區委托江西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總院編制完成了《石城縣工業園區(屏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19年石城縣工業園區委托江西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總院編制完成了《石城縣工業園區(古樟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石城縣工業園區發展至今,先后被評為 “省級礦山采選機械產業基地”、“省級小企業創業基地”、“臺商創業園”等稱號。為加強對園區的領導,確保園區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多元投資、市場運作”的要求規范、高效運作。
近年來,石城縣工業園區把發展工業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舉措來抓,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主攻工業,決戰園區,趕超發展”戰略,始終堅持以發展工業、“打造綠色園林生態工業園區”為首要任務,按照“配套一流、環境一流、服務一流”的標準,著力構筑大園區,發展大產業,招引大項目,培育大企業,全力以赴打好工業強攻戰,工業園區建設不斷加速,經濟總量迅速擴張,實力顯著增強。
固有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危險物質統計和分析
本次評價范圍內的石城縣工業園區內涉及機械、食品、紡織、輕工、鞋服等產業,使用了部分危險化學品;本次評價范圍內的工業園區內的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了液化、壓縮氣體、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化學品。
1、危險有害物質辨識
根據各企業提供的資料,結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本次評價范圍內所涉及的物料中是危險化學品的有:天然氣(鍋爐燃料)、酒精、柴油、氧氣(壓縮的或液化的)、環己烷、乙炔、丙烷、丙酮、天那水、稀釋劑、油漆、油墨、膠水等;其中天那水、稀釋劑、油漆、油墨、膠水等因成分復雜,現場勘查及企業提供化學品技術說明,均屬于易燃物質,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本次評價范圍內的工業園區危險化學品所涉及種類為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氧化性物質;石城縣工業園區內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中毒與窒息、低溫凍傷等危險性。危險物質特性見4.1.1節。物料的危險特性決定了工業園區最主要的危險是火災、爆炸、灼傷、中毒和窒息事故。特別是易燃易爆物質因泄漏、遇點火源而引起火災爆炸;易燃物料易發生火災爆炸;窒息性氣體泄漏引起窒息;毒性物質引起中毒;液化物質泄漏引起凍傷;由4.1.1節上表可知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主要危害有,該工業園區涉及的物料具有多種危險,如涉及的易燃氣體主要有乙炔、丙烷、天然氣,上述同時屬于加壓氣體;該工業園區涉及加壓氣體主要有乙炔、丙烷、天然氣(壓縮的、液化的)、氧氣(壓縮的、液化的)等;部分可燃液體不僅具有易燃易爆性同時具有腐蝕性、毒性。氧化性物質不僅具有助燃性、同時大部分還具有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1、火災、爆炸
該石城縣工業園區涉及的易燃氣體主要有乙炔、丙烷、天然氣(壓縮的);易燃氣體涉及的存在的設施主要為存儲儲罐、鋼瓶、生產裝置及相關管道;易燃氣體儲罐、鋼瓶涉及高壓;涉及的易燃氣體均屬于甲、乙類氣體,使用、生產、存儲裝置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甲、乙類;部分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腐蝕性物料;部分可燃液體不僅具有易燃易爆性同時具有腐蝕性;如設備、管道選型不當,設備管道等安裝不當、安全管理不到位,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儀表、連鎖報警裝置、附件等出現意外、損壞等原因;存在泄漏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可能性; 松節油、酒精、柴油等易燃易爆液體在生產過程中的溫度越高,其蒸發量越大,越容易在空氣中達到引起燃燒、爆炸所需的蒸氣量,火災爆炸危險性也就越大。
易燃氣體或易燃液體蒸汽泄漏與空氣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遇到各種點火源(明火、高溫物體、電氣及靜電所產生火花)延遲點火,存在發生蒸氣云爆炸事故,其產生的爆炸沖擊波及爆炸熱火球熱輻射破壞、傷害作用極大,蒸氣云爆炸事故發生后的危害主要是爆炸沖擊波對周圍人員、建筑物、儲罐等設備的傷害、破壞,嚴重者會引發二次傷害,引發多米諾效益,導致事故擴大化。
工業園區內現有礦山機械加工企業,生產過程如果缺乏防塵措施或防塵措施不健全,可能有大量的生產性粉塵產生,形成爆炸性粉塵環境,遇點火源可能會產生粉塵爆炸。
工業園區內涉及制衣廠、制鞋廠,其原料半成品、成品具有易燃性。服裝生產過程中,棉、紗、布、絨等物質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只發生量變,而不發生質變,原料如:腈綸、羊毛、蠶絲、棉綸、絳綸、維綸等及半成品、成品仍保持著原有的易燃或可燃性質,在生產過程中如受到高溫、火花、火焰的作用,都可能引起燃燒發生火災。服裝生產的各道工序(除設計、包裝工序外),都能產生不同程度的廢絮、線絨和布屑,這些物質細微、松軟,與空氣的接觸面積大,遇到明火極易燃燒。制鞋廠生產過程中所使用到了部分膠黏劑,屬于甲類液體,使用不當或遇明火易產生火災。
2)容器爆炸
該工業園區區存在液化氣體;工藝操作中部分企業生產裝置涉及高溫高壓操作,存在容器爆炸的可能性;壓力容器及其管道可能由于安全附件失效、過載運行,或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造成超壓或承壓能力降低發生爆炸和爆破。壓縮與液化氣體儲罐、氣瓶均為帶壓設備,屬高壓儲存。在儲存條件不符合,溫度過高引起壓力升高,超過耐壓強度時;容器遇高熱,氣瓶受熱膨脹,內壓增大,當超過鋼瓶的耐壓強度時,發生鋼瓶爆炸;鋼瓶碰撞、撞擊、傾覆及其他外力作用可引起鋼瓶爆炸;過量充裝,膨脹引起超壓;液化氣體罐保溫隔熱失效、真空失效;安全附件失效;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造成超壓或承壓能力降低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壓縮與液化氣體的汽化器、容器、管道,匯流排及氣體管道可因環境溫度過高、超壓、碰撞、撞擊、傾覆、外力作用、安全附件失效或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而造成超壓或承壓能力降低、超期使用時均有發生容器爆炸的危險性。
該園區涉及易燃氣體貯罐、設備、管道等大部分屬壓力容器;液化氣體遇高溫等環境下,會導致會導致設備、管道內壓力增加,存在容器爆炸的可能性;園區內企業存在壓力容器,如壓力容器的安全保護裝置失效;壓力容器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無資質或安裝、改造、維修不符合規范要求;沒有按規范定期進行檢驗,可能會造成設備、管道帶病運轉不能及時發現;如液氨中含有的微量水分,會對設備、管道產生腐蝕,使設備、管道的機械強度下降,達到一定程度,有發生爆裂的危險。帶壓貯罐、設備安全附件(壓力表、安全閥、液面計等)必須健全,并定時檢驗,確保好用,否則貯罐出現超裝、超溫、超壓,存在發生爆炸的危險。安全管理不到位,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或儀表、連鎖報警裝置、附件等出現意外、損壞等原因,均有發生容器爆炸事故的可能。
容器爆炸事故會產生爆炸沖擊,容器爆炸事故發生后的危害主要是爆炸沖擊波對周圍人員、建筑物、儲罐等設備的傷害、破壞,同時爆炸產生的碎片也存在對周圍人員、建筑物、儲罐等設備危害。嚴重者會引發人身傷亡、設備損壞等二次傷害,引發多米諾效益,導致事故擴大化,影響周邊企業及居民。
3)鍋爐爆炸
爐膛爆炸是由于可燃氣體漏入并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這種混合物處在爆炸極限范圍時一接觸到適當的點火源就會發生爆炸事故。伴隨著化學變化,爐內氣體壓力瞬時劇增,所產生的爆炸力超過結構強度而造成向外爆炸,由于在極短時間內大量能量在有限體積內積聚,造成鍋爐爐膛處于非尋常的高壓或高溫狀態,使周圍介質發生震動或鄰近的物質遭到破壞。爐膛爆炸主要由以下因素造成:
在點火時,如啟動操作不當,出現熄火而又未及時切斷氣源、配氣管進行可燃氣體吹掃,或吹掃不徹底、打開閥門時噴嘴也點不著火或者被吹滅,或其他可能使爐膛中存積大量高濃度可燃氣體并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的情況,則再次點火時引燃這些可燃氣體,引起爆炸。
如果煤氣燃燒器出力過大,火焰就會脫開燃燒器,發生脫火現象;相反出力過小,火焰就會縮回燃燒器內,發生回火現象,使鍋爐運行中火焰不穩定而熄滅,由于爐膛呈熾熱狀態,達到或超過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物的著火溫度,且繼續進可燃氣體時,就有可能立即發生爆炸。
因為閥門漏氣,設備不完善,沒有點火滅火保護裝置和火焰檢測裝置,可燃氣體充滿爐內點火發生爆炸。
由于燃氣鍋爐輸氣管道龐大,可燃氣體消耗量大,有些管道已經存在老化、腐蝕的情況,如不注意管道的維護和檢修,在輸氣過程中容易發生可燃氣體泄露,而造成爆炸事故。
在生產過程中,鍋爐的受熱面管道外部受高溫火焰及煙氣的輻射、含塵煙氣沖刷和具有腐蝕性介質的作用,內部承受高溫、高壓介質作用,工作條件惡劣。一旦發生爐膛爆炸、承壓部件泄漏等,就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給設備造成重大損失。
水冷壁超溫或掉渣砸破水冷壁引發承壓管件爆炸,或者由于鍋爐送風機掉閘,爐膛滅火,但保護裝置失靈未聯動跳引風機,造成爐膛內負壓極大,大氣將爐膛壓扁造成“內爆”。
水冷壁管、過熱器管、再熱器管和省煤器管爆漏,主要由于“四管”管壁超溫運行;全爐膛封閉結構設計,安裝施工不當,使得膨脹不暢,導致拉裂泄漏;焊口質量有超標的缺陷;管壁磨損;管內腐蝕包括氧腐蝕、垢下腐蝕及應力腐蝕;鍋爐受熱面腐蝕導致管壁減薄和裂紋,一旦發生異常,若檢修時處理不徹底會導致重復爆漏。造成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有:鍋爐長期超壓超溫運行;鍋爐安全閥失效;鍋爐水位計失效;鍋爐水質惡化造成爐管大面積爆管;鍋爐監視系統不完善;鍋爐沒有定期進行檢驗,超期服役;鍋爐檢修沒有請有資質的單位按照檢修規范標準進行檢修,檢修使用的材質或焊接使用的焊條質量不符合要求,檢修人員無證上崗作業;鍋爐檢修后沒有按照規范標準要求進行探傷、試壓等檢驗過程,直接投入生產;鍋爐操作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培訓或培訓過程流于形式,無證上崗作業,在操作過程中對工況控制不穩;鍋爐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安全管理監察人員檢查監察力度不夠。
4)中毒和窒息
園區企業存在的危險化學品一般不具有毒害性,園區部分企業所使用的環己烷具有(特異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觸,類別3(麻醉效應)、吸入危害,類別1)。同時在部分地區,如污水處理池,水井,暗溝等地方積累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如果作業場所有毒或窒息性物質大量聚集且通風條件不好;作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又不當,有可能導致中毒;當有毒或窒息性成分在一定區域空氣內的濃度達到或超過急性中毒濃度時,可導致急性中毒或使人窒息死亡。
天然氣主要成分為甲烷,甲烷對人基本無毒,但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降低,使人窒息,當空氣中甲烷達25%~30%時,可引起頭痛、頭暈、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濟失調。若不及時脫離,可致窒息死亡。如果工作人員作業時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或違章操作、或不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都可能導致人員中毒事故的發生。
天然氣中的加臭劑為四氫噻吩的LC50:27000 mg/kg (小鼠吸入2h)。健康危害:小鼠吸入蒸氣中毒時,呈運動性興奮,共濟失調、麻醉。最后死亡。慢性中毒實驗中,小鼠體重增長減慢及肝功能變化,對人的皮膚刺激較弱。
根據物料的健康危害,液化石油氣為輕微麻醉性氣體,車間空氣最大容許濃度為1000mg/m3。急性中毒可產生頭痛、頭暈、惡心、酒麻狀態,嚴重時可致昏迷。如發生液化石油氣大量泄漏或積聚,現場作業人員或搶險人員暴露在高濃度的液化石油氣蒸氣中,可導致人體急性中毒。
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物質的設備、儲存根據其理化性質,選用適宜的材質,按著壓力容器的規范要求進行設計、加工和制作;儲罐區按儲存容量設置了必要的圍堰,設有收集裝置;一旦物料泄漏不使其外溢處儲存區,就地進行處理,然后經過企業內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合格后排放,保證周邊環境不受污染。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所采用的設備選型均符合國家標準,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設計過程中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級地方的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采用機械化、自動化程度高且安全可靠的設備。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編制有危險化學品的火災爆炸、泄漏的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使其更有針對性;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配備齊全應急器材,再加上嚴格管理,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并落到實處,風險就會降低,不會對周邊造成影響。。
該工業園區建設區域存在眾多企業,如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氣體泄漏事故,隨大氣擴散到周邊其它場所,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周邊裝置如發生可燃、有毒物質泄漏,在風向的影響下可能會造成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應考慮聯防和應急措施。
綜上所述,石城縣工業園區內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具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化學性危險、有害因素,正常條件下對周邊區域造成影響較小,事故狀態下其會對石城縣工業園區內企業、周邊敏感目標的安全產生一些影響,但采取一定的措施后是安全的。
評價結論
安全風險評估結論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贛府廳發[2016]66號)等法律法規、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對石城縣工業園區進行了安全風險評估,結論如下:
1區域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目前石城縣工業園區已初步構建形成“一園三區”,即古樟工業園區、屏山創業園區、小松特色創業園區,呈“一頭兩翼”型分布的格局。目前石城縣工業園區已建和在建項目較多,本報告從石城縣工業園區的產業規劃、總體布局、社會環境、公用工程及配套設施、安全管理、應急體系、已建和在建項目物料及生產過程安全性分析著手,對園區在建設、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得出了如下的結果:
1、主要危險物質
根據各企業提供的資料,結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本次評價范圍內所涉及的物料中是危險化學品的有:天然氣(鍋爐燃料)、酒精、柴油、氧氣(壓縮的或液化的)、環己烷、乙炔、丙烷、丙酮、天那水、稀釋劑、油漆、油墨、膠水等;其中天那水、稀釋劑、油漆、油墨、膠水等因成分復雜,現場勘查及企業提供化學品技術說明,均屬于易燃物質,本報告作為危險化學目錄中第2828類進行分析。
危險化學品具有的固有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灼燙等。
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和監控化學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
依據石城縣工業園區各企業提供的資料,目前園區石城縣工業園無化工集中區,無化工園區發展規劃,無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園區內涉及儲存較多重大危險源的物料,為石城縣海特燃氣有限公司位于小松創業園的臨時天然氣儲罐。儲存量為60m3,小于臨界值,故園區內無重大危險源。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通過對該工業園區相關企業的相關資料分析,該工業園區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不涉及危險化學工藝。
4、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辨識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工業園區相關企業的相關資料分析,工業園區內現有各企業涉及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天然氣(甲烷)、液化石油氣、乙炔等。
5、園區規劃符合性
石城縣工業園區被列為省級工業園區,有具有相關資質單位進行規劃,其建設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安全規劃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報告等相繼完成編制工作,并獲得相關主管部門行政批復。石城縣工業園區的建設與石城縣城市總體規劃不產生沖突,與石城縣城鎮空間布局規劃相相容;工業園區是一個集約利用資源,延伸產業鏈,石城縣工業園是一個以礦山機械制造、建材生產、鞋服生產為主,以食品生產、電子制造及其他類型的輔助產業全面配套的綜合性園區。石城縣工業園區涉及危險化學品,涉及物料多具有易燃易爆,但存量都較少,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石城縣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的發展思路及產業規劃與《贛州市“十三五”規劃》是一致的。
6、外部安全距離
該工業園區內現有、在建工貿企業基本上暫無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對外部安全距離的要求主要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從現場勘查情況看,規劃邊界處附近現有、在建工貿企業(以內部涉及的甲乙類建構筑物計),周邊25m內無民居,涉及的內部涉及的甲乙類建構筑物距離場外道路(國道、高速)大于100m, 距離規劃邊界外的企業大于50m。
燃氣行業企業均已進行了安全條件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對于在安全評估時已明確了與外部環境之間距離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
7、個人風險及社會風險
石城縣工業園區未出現l×l0-3的個人風險等值線,表明企業生產裝置工藝風險是可以接受的。1×10-4等值線覆蓋范圍主要為企業內部區域,表明企業內部作業人員面臨的風險是可以接受的。1×10-5等值線覆蓋范圍主要為企業內部區域,表明對各企業周邊單位及設施的影響在可允許范圍。1×10-6等值線覆蓋范圍主要位于石城縣工業園區規劃范圍內部區域,超出部分為空地,不涉及人員密集場所;表明對企業周邊企業及設施的影響較小,個人風險可以接受。3×10-7等值線范圍位于石城縣工業園區規劃范圍內部區域,超出部分為空地,不涉及高敏感場所、重要目標及特殊高密度場所。園區的個人風險可以接受。園區社會風險曲線位于ALARP合理可行的最低限度區內,這表明,園區社會風險可接受,但需要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減少風險,如采取合適的措施控制石城縣工業園區內外人口數,盡量減少流動人口逗留等。通過風險分析,現有的安全風險處于可允許范圍內。
8、社會環境及自然條件
園區現有入駐企業與周邊居民區、道路、企業的間距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及防火間距要求。總體社會環境情況基本滿足相關規范的規定。但由于工業園區園區建設時間早,是以原有企業為基礎規劃設計的,具有先天不足的客觀因素,如石城縣工業園區內及周邊原有的自然村莊較多,在工業園區全年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存在居民區、學校,同時因城市發展工業園區內進駐了大量的交易市場、交易店等;雖然目前工業園區整體不存在不容許風險,但也同時制約了后續相關產業的發展。
9、功能區劃分
在現有的情況下,工業園區現有個人風險值指標整體上滿足風險標準的要求,安全功能區劃分合理;但該工業園區建設時間早,區內部分現有、在建工貿企業未聘請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未按要求進行“安全三同時”或安全設計診斷,部分企業與周邊企業防火間距不足,制約了石城縣工業園區的發展,應進行規劃調整。
10、項目布局
工業園區建設時間早,區內部分現有、在建工貿企業未聘請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未按要求進行“安全三同時”或安全設計診斷,部分企業與周邊企業防火間距不足,主要區域為古樟片區。
評價范圍內的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存儲)的企業,如發生火災、爆炸、物理爆炸等事故,其爆炸的沖擊波和引起飛體的破壞作用涉及的范圍較大,但不會產生多米諾效應;經計算分析可知,該工業園區內石城海特天然氣有限公司的LNG儲罐、各企業使用的氧氣/丙烷/乙炔等氣體鋼瓶等發生物理爆炸或云爆事故時不會產生多米諾效應。但是其中石城海特的LNG儲罐危害半徑超過了廠界,引起注意;其他設備危害半徑仍位于各公司廠區以內,不會引起外部裝置發生多米諾效應事故。涉及產生多米諾效應的企業應對其涉及設備布置合理性進行分析,對多米諾影響范圍內的設備加強管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11、危險化學品運輸風險
通過分析可知,工業園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通過G206國道、園區內部道路、高速連接線運輸,未出現個人風險(1×10-4/年)風險線,說明只要不途徑人口密集的區域,其風險是可以接受的;園區所在政府應采取合理規劃園區外運輸路線或限時限速、設置專用車道、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運輸、對于需求量不大易于獲得的液化氣體盡量采用鋼瓶運輸等安全措施,來減少安全風險和運輸事故的發生。
12、事故模擬計算
經計算,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果單元列出了各種可信事故后果,供園區及各企業作為修訂應急預案及實施應急救援時的參考數據。其內容較多,詳見本報告附件第4.2.3節。
13、安全容量
目前園區的社會風險值和個人風險值是可接受的,說明安全容量是允許的。為了避免出現個人風險值的情況出現,必須采取降低個人風險值的預防措施。
14、企業安全風險等級
經企業風險辨識。工業園區內的工貿企業被列為一級風險企業(1家)、二級風險企業(13家)、三級風險企業(15家),其余為四級風險企業。園區將一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1家)、二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13家)作為重點設防區域及防控目標;工業園區內部分企業未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等其固有風險較小,園區內未出現高風險企業,石城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和石城縣應急管理部門從規范作業人員資質、設計要求、設備及安全標準化入手,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嚴格處罰發現的事故隱患,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考核。
15、評估組根據;根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的通知》(試行)對部分工貿行業企業進行檢查,發現部分存有限空間作業、機械行業相關的企業存在安全事故隱患。
16、經過對園區綜合論證,目前園區企業的區域安全可以得到保障,建議園區考慮遠期發展的園區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的保障能力。
17、通過層次分析法,采用加權計算法計算石城縣工業園區安全風險等級,得出的綜合評分為0.6616,計算結果表明石城縣工業園區內現有安全等級屬于一般;園區的安全管理、應急救援體系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措施來加強安全管理。
安全風險評估結論
通過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對石城縣工業園區企業進行了檢查,并且采用層次分析法、多米諾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擬等方法對石城縣工業園區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由此可知:
石城縣工業園區現有的安全容量未超標、整體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石城縣工業園區應將較大風險及以上的一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1家)、二級風險工貿行業企業(13家)作為重點設防區域及防控目標;應結合產業導向優化新建項目的風險控制和空間布局、園區風險分析,采納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建立完善與園區項目相匹配的公用工程基礎設施、應急救援設施、避難場所、防災設施及個人防護設施,完善園區物流輸送及管廊設置,完善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體系,持續降低園區安全風險,確保園區安全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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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2月30日 |
現場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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