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公開遴選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網絡培訓平臺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1-18
各設區市、贛江新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服務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需求,不斷提升“三項崗位人員”安全生產素質和技能,計劃面向社會公開遴選3-5家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以下簡稱“網絡培訓平臺”),供全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機構等自主選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原則
(一)依法依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要求開展遴選工作,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規范、公平公正。
(二)公開透明。公開遴選活動,公示遴選條件,公布遴選結果。
(三)優中選優。嚴格資格條件,根據評審分數擇優選用。
二、遴選條件
1.符合《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網絡培訓平臺管理規范》(DB36/T 1707-2022)要求,評審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且無否決項;
2.具有規范的管理制度,社會信用良好,無違法、違紀、失信等不良行為記錄;
3.提供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公益類宣傳培訓資源,供學員免費學習;
4.省外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應在江西省內具有與業務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客戶服務團隊;
5.自覺接受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遴選程序
(一)申報
參加申報的單位填寫《江西省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遴選申報表》(附件1),連同其他申請材料、自評情況一式三份(包括電子版),各地申報單位向注冊地所在設區市應急管理局提交申請;中央在贛和省屬單位、省外單位統一向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提交申請。
(二)初審
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和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依據上述條件對申報單位材料進行初步評審,符合要求的報省應急管理廳。
(三)復審
省應急管理廳根據申報單位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平臺運營、后臺數據等進行全面評審及查驗。
(四)公示公告
省應急管理廳根據綜合評審結果,擇優選出3-5家在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將在公示結束后發布公告。
四、申報材料
1.江西省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遴選申報表和遴選自評表。
2.網絡培訓平臺所屬機構資信類材料,包括獨立法人證書及復印件,知識產權證明或者提供相應的授權使用權證明,機構的ICP(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信息化業務相關經營許可等證照信息,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信息。
3.網絡培訓平臺建設材料,包括平臺架構、平臺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和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安全管理、安全保護技術、培訓過程管理技術、培訓結果統計服務、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等信息。
4.網絡培訓平臺運行材料,包括平臺運行機制、培訓質量管控體系介紹等信息。
5.網絡培訓平臺培訓內容材料,包括課程介紹、授課師資、培訓大綱、培訓資源、培訓流程,平臺引進的資源需要額外提供其合法使用的證明等信息。
五、認定周期與資格管理
(一)網絡培訓平臺資格認定周期為3年。
(二)認定周期內對網絡培訓平臺工作業績和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動態評估管理,對培訓師資不足、培訓信息管理平臺不完善、培訓內容脫離企業需求、教學質量差、弄虛作假或被舉報并經查實的予以責令退出,責令退出單位5年內不得重新推薦申報。
(三)一個周期內網絡培訓平臺因上述原因退出,在用總家數少于3家后,應結合實際需求及時進行增補。
六、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視本次遴選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支持、鼓勵轄區內已具有優質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的單位參加遴選工作。
(二)請各申報單位于2月10日前將申請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報送至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或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和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于2月20日前完成初審工作,并將初審結果報省應急管理廳宣教處。
(三)省應急管理廳將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遴選工作,加強對網絡培訓的監督、指導,建立申報、遴選、監督、退出機制,規范安全生產網絡培訓行為。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省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聯系人及電話:歐陽昱,0791-85257107,郵寄地址:南昌市西湖區九洲大街朝陽梅園1棟15樓。
省應急管理廳宣教處聯系人及電話:龔雅婧,0791-85257337。
附件:1.江西省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遴選申報表
2.江西省安全生產網絡培訓平臺遴選自評表
3.安全生產“三項崗位人員”網絡培訓平臺管理規范
(DB36/T 1707-2022)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3年1月17日